玮硕恒基冲突矿产采购政策
2023-09-11

随着各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的逐步深入,矿产资源重要性不断提升,在一些冲突地区,矿产资源成为了促进战争、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工具。为肩负起企业社会环境责任,本公司特此承诺:

1.没有使用来自刚果(金)及其周边国家,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之“冲突矿产”。

  • “刚果(金)及其周边国家”包括:刚果民主共和国、刚果共和国、苏丹共和国、南苏丹共和国、乌干达共和国、卢旺达共和国、布隆迪共和国、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、尚比亚共和国、安哥拉共和国、中非共和国和未来包含前述国家部分或全部领域的新国家(地区)及现有国家(地区)。 

  • “冲突矿产”包括但不限于来自刚果(金)及其周边国家,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的锡石、黑钨、钶钽铁矿和黄金及其衍生物等稀有金属,特别是金(Au)、钽(Ta)、锡(Su)、钴(Co)、钨(W)、云母(Mica)等金属原料。

  • “使用或包含之属没有来自刚果(金)及其周边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”包括金属的采挖、冶炼、成型及其它制造加工工序均不发生在刚果(金)及其周边国家,以及这些国家内任何武装力量控制区。 

2. 公司对供应链进行管理,并制订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以有效甄别和追溯原料来源,确保原料来源的合法性,杜绝冲突矿产投入使用。

3.要求供货商拒绝使用来自冲突区域的冲突矿产并出具承诺书。

4.要求供货商应将此要求传达给其上游供货商。